| 2008年3月,有群众反映“凤城客运站凭车票上厕所,一张车票只能上一次厕所,看管人员在车票上画挑车票即作废,旅客再次上厕所必须交费5毛,给旅客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经查,凤城客运站为加强站内卫生管理,对站内厕所实行承包管理,由承包者负责站内厕所卫生设施维护及日常卫生清扫,同时按照《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重申禁止公共客运场所厕所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凤城市物价局批准的公共厕所收费标准,除对持有当日有效车票的旅客上厕所实行免费外其它人员按照每人次0.5元标准收费,但凤城客运站承包者在站内厕所的日常管理中对持有当日车票的旅客第二次上厕所也进行了收费。投诉人反映情况属实。 凤城市政府纠风办责成凤城市交通局对凤城客运站违规收费行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报凤城市政府纠风办备案,对站长在系统内通报批评,保证今后不再发生违规收费行为。 鉴于凤城客运站公共厕所违规收取的费用无法统计,也无法返还给旅客,因此,凤城市物价局于3月23日对凤城市客运站做出了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理,处罚已执行到位。
客运站是一个地区流动人口聚集的地方,也是一个城市最直观的形象窗口,人们对城市的印象往往从这里开始,不应让这样的违规行为成为阻碍城市前进步伐的“绊脚石”。
王鑫/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