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deBehind="inside.aspx.cs"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false" Inherits="mxw_net_2006.jfdt.inside" %> 鞍山市2008年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_民心网纠风动态

鞍山市2008年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发表日期:2008-5-9 9:44:58
   

    今年5月15日是辽宁省第二个“政务公开日”,按照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鞍山市实际,制定2008年鞍山市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08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强软环境建设、服务民生工程”为主题,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各级政府、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力度,营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良好的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振兴鞍山老工业基地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政府新闻办邀请市民政局、市城建局、市房地产开发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明办等单位,就我市2008年为城乡群众办20件实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就业再就业及社会保险、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进展程度,向社会发布。市体育局要就奥运火炬传递有关情况专题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的实际,安排好以民生为重点内容的新闻发布会。

    (二)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和政策咨询活动。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1时,各县(市)、区要在确保安全稳定的前提下,组织5—10个涉民部门在本辖区内的固定场所,开展政策咨询活动,印发宣传单和便民服务资料;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日活动,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条件的单位要悬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横幅,或在电子大屏幕上显示政务公开内容,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

    (三)推进政务公开向社区和基层站所延伸。要把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重点放在社区和基层站所。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社区政务公开平台,在社区设立政务公开日宣传点,组织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本级政府部门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大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房产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邮政局、市交通征稽局、市电业局、市物价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计生委、市城建局、市农机局、市自来水总公司、市煤气总公司、医院、学校、通讯、保险、银行等涉民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要组织各自所属的基层站所,立足本职工作,大力推进便民服务和现场办公活动,促进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切实把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开展经常性的与民互动活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组织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要开展局长进社区活动,对群众关心关注的交通管理、社会治安、九年义务教育、高(中)考政策、社区医疗卫生、城市合作医疗体制等有关事宜现场解答、现场办公。市纠风办组织市综合执法局、市物价局、市消防局、市国税局开展《行风热线》活动,组织市公证处、市动监局、市安监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物价局等单位开展《行风面对面》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利用《今晚会见》、《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信访接待日》、《政府网站》、《96515服务热线》、《民心网》等方式,构建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及时解答和协调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五)开展群众评议和征求意见活动。开展政务公开活动要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相结合起来;要与软环境建设结合起来;要与创建文明城市结合起来。要通过向群众发放调查问卷、开通政府网站《请您评议》专栏等形式,主动接受群众的评议,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创新能力。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日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软环境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办事机构要积极争取本地区、本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的支持,切实承担起政务公开日活动的组织协调责任,制定出本地区、本部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并于5月5日之前,把各自的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实施方案、负责人、联络员及联系方式上报到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362房间,联系电话2236815、5585806)。

    (二)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立足群众需求,提升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政务公开日活动过程中,对群众提出的政策咨询,原则上要求现场予以答复。如现场难以答复的,要在三个工作日之内予以答复。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向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或借鉴。

    (三)认真总结,搞好评比。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将对这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和照相。各县(市)、区政务公开办事机构要安排专人对这次活动进行全程录像和照相。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图片和视频资料。图片要清晰且大小不低于1600X1200像素,并配有详细说明。视频资料为无任何标志的净版素材,要尽量反映本县(市)、区特色,可包括电视台制作相关报道的净版素材,至少为45分钟AVI格式的小DV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及时上报政务公开日活动的动态信息。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的活动方案、上报信息、创新与否、解决问题效果和总结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通报表彰优秀的县(市)、区、部门和单位,并作为200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按照省的要求,各市要选出组织最好的县(市)、区,上报省政务公开办公室,由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考评,并进行通报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