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deBehind="inside.aspx.cs"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false" Inherits="mxw_net_2006.jfdt.inside" %> [辽阳]勿私自毁林开垦_民心网纠风动态

[辽阳]勿私自毁林开垦

发表日期:2008-4-18 9:14:59
   

    民心网辽阳消息:4月9日,辽阳市森林公安分局刘德才局长走进《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回答了听众咨询的3个问题


辽阳市森林公安分局现场办公


    弓长岭区河家村汪女士咨询:自家山上主要是荒草,有几棵小树,我想砍了,在这块地种玉米,是否允许?

    解答:近几年由于粮价上涨,很多农民想在自留山、承包山开荒种植农作物。根据《森林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25度以上的坡地应当用于植树、种草。25度以上的坡、耕地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规划,逐步退耕,植树和种草”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林地用途属于违法行为,县、乡(镇)政府已查处多起此类案件。所以你不能在你的林地将树砍了种玉米,也请转告你的亲朋好友不能随意改变林地用途,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辽阳县甜水乡塔湾村村民王先生咨询:我家房子年久失修,自家山上有20-30年生落叶松是否可以砍几棵修房子?

    解答:你可以向乡林业站申请,乡林业站报县林业局审批,如情况属实,山区群众建房问题可以批准,但没有拿到采伐证之前不可以砍伐林木,属滥伐行为。根据《森林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要立案处理,追究刑事责任,即使是自留山和自家承包山也不能随意滥伐林木,要经过申请、申报、审批等相关合法手续,避免违法造成不良后果。
   
    辽阳县下达河乡下达河村李先生咨询: 林改后集体林分到各户,我家分到60亩地树种为硬杂木,有人要买我想卖,是否需要到林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可以直接写合同?

    解答:部分农民着眼眼前利益,出卖自留山或承包山,没有经过合法的转让手续,只签简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森林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  (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 (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 (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根据《林业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有关问题的规范意见》(试行)的规定:“下列森林资源不允许产权变动:(1)权属不清或有就分的 森林、林木和林地;(2)自然保护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3)其他有规定不允许产权变动的 森林、林木和林地。”同时,对林地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管理作出以下规定:(1)森林资源资产的占有单位发生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时,应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2)资格审查合格后,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由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集体组织的森林资源资产转让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3)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必须进行资产评估;(4)双方协商,按《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签订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合同或协议;(5)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生效后,当事人应向当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产权变动等级手续。如果违反规定,视为非法倒卖,触犯刑律的,负刑事责任。

    从听众提出的问题看,部分群众已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但一些群众对关于林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了解的太少,需要各级政府密切配合,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的总体意识。当前,正是森林防火的紧要时期,各级政府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各界群众要密切配合,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扑火队伍训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启动扑火应急预案,把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编辑:邢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