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deBehind="inside.aspx.cs" Language="c#" AutoEventWireup="false" Inherits="mxw_net_2006.jfdt.inside" %> [营口]过去的煤气集资证现如今如何使用_民心网纠风动态

[营口]过去的煤气集资证现如今如何使用

发表日期:2008-10-14 11:25:45
   

    民心网营口消息(通讯员:雷鸣)营口听众向行风热线咨询:我手中还有一张过去的煤气集资证,现在是否还可以使用?

    煤气公司经理王凯解答:集资证与煤气配套费证使用情况是这样的。煤气集资证的办理是从1986开始到1995年结束。主要用于营口市煤气气源厂建设和弥补国家、省、市对营口煤气建设投资资金的不足的问题。经市政府同意,煤气工程指挥部向营口市各企、事业单位收取集资款,以票据为证明,一张票据160元/张。从1996年开始,此票据用于新动迁用户回迁时煤气安装费的使用。使用过程:须经所集资单位加盖公章、市财政局收费处认定,方可使用。现每张价值320元,每户可使用2张。

    煤气配套费证的使用从1986年开始,到1995年结束。收取对象是各开发建设单位,每户1000元。煤气配套费只能用于交款房屋的煤气安装,不能退款和转让,现用于旧楼煤气安装的使用。旧楼煤气用户在交煤气安装费时,有煤气配套费证的用户交1200元/户;无配套费证的交2200元/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