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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庆 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2008年5月8日)
我省再就业培训工作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不断拓展、全面落实再就业培训政策,提高劳动力就业技能和就业质量。针对培训资金投入不足、培训资源相对分散、办学条件较差、培训与就业相脱节等问题,2005年为重点解决就业的结构性矛盾,保障再就业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普惠制就业培训,其宗旨是培训资源利用要达到最大化,培训政策要惠及到全体劳动者,从而制定了面向城乡劳动者的普惠制培训政策,进一步拓展了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的覆盖范围,提高了培训补贴标准,广泛开展了以帮助城乡劳动者实现稳定就业、提高就业收入为目标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年来,我省已构筑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的普惠制培训格局,整合了培训资源,建立了1199个普惠制就业培训基地,组建了以培养装备制造业技能人才为主的数控机床、机械加工、汽车装配等10大培训集团,打造了52个省级培训品牌,将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进城务工农民和其他劳动者全部纳入普惠制就业培训政策范围。累计培训下岗失业人员102.3万人、进城务工农民76万人,其中:2005年培训63.1万人,2006年培训57.5万人,2007年培训57.7万人。筹集使用培训经费6.47亿元,其中:2005年1.74亿元,2006年2.48亿元,2007年2.25亿元。培养装备制造业技能型人才45万人,培训就业率达到63%以上,月人均就业收入提高了450元左右。 一、普惠制就业培训取得的成果 1、实行目标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指标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各市都成立了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本地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制定出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计划,并以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市。每年确定全省培训城镇下岗失业人员25万人,其中,二产类培训8万人、创业培训1.5万人、创业成功1.5万人、带动就业2.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5万人,其中,劳动预备制培训5万人、劳务输出培训12万人、技能提升培训8万人的工作目标。为保证各项培训目标的完成,将培训计划分解到各市,省政府同市政府签定责任状,各市层层分解到各县区、定点培训机构。 2、抓教学管理,提高普惠制就业培训质量 一是实行实名制管理。为保证培训数量的真实性,对全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实行了实名制管理。各培训单位都健立了学员档案,将参加培训学员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培训时间、出勤情况、培训工种(专业)及参加技能鉴定的成绩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等情况登记造册,并录入到市县(区)主管部门数据库。二是加强普惠制就业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管理。各普惠制培训基地严格按照省制订的普惠制就业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展培训,并统一使用省普惠办认定的教材,保证培训课时要求。三是强化生产实习教学工作,把生产实习教学作为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重点,促进学员技能水平的提升。四是加强教学监督检查,对普惠制培训基地的授课、教案、课堂教学质量和生产实习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学水平。五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普惠制就业培训除开设全日制培训班外,还专门为短期就业、弹性就业人员开设了上午、下午班、周六、周日班、夜校班等班型。 3、根据市场需求,推行定单式培训 通过推行定单式培训,有力的促进了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省订单式培训约占培训总量的60%。大连市连续举办了两届订单式培训洽谈会,共有166家企业、81家培训机构参加,其中,有52所培训机构与61家企业达成培训意向定单11336人,其他市通过培训机构开班审批时,特别是对二产业培训要求必须有定单协议,并通过组织培训机构参加劳动力市场招聘会、农民工培训与劳务输出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定单培训,定单式培训就业率能够达到80%以上。 4、突出重点,强化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在做好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的同时,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一是省普惠制领导小组下发《农村劳动转移培训方案》,对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行部署。二是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全省已建立了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基本实现了市、县区、乡镇、定点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的网络体系。三是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主要以县职业培训教育机构在乡镇建立分校、厂乡结合、远程培训、流动技校等,采取了“校镇结合、校企结合、校校结合”的办学模式,扩大了培训规模。四是拓展培训领域,开展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五是实行了一体管理,建立了培训效果回访制度,实行了就业、培训、维权“一条龙”服务。 5、以培训促创业,全面提升创业培训档次 全省开展了“成功创业计划”活动,有力的促进了全省创业活动的开展。一是全面推行SYB培训。全省创业培训中SYB培训已经达到70%左右。部分市建立了创业培训指导中心,实现了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项目推介、专家咨询、创业孵化、政策扶持等一站式服务,培训创业人员69147名,创业成功率达到63%;二是进一步规范全省创业培训工作,制定了《辽宁省创业培训基地、省级培训品牌认定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SYB培训工作的通知》、《创业培训教师资源库管理办法》和《创业培训教师协会章程》,明确了SYB培训机构、教师、学员应具备的条件,SYB培训的内容、课时、形式、场地规模、教室布局、后续服务、档案管理等具体要求;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举办了多期SYB师资培训班和SYB师资提高班,扩大了创业培训师资资源和提高了创业培训师资水平,目前我省具有获得国家资格证书的专职创业培训教师已达420人;四是建立了全省创业培训师资数据库,实现了创业培训师资资源共享。 6、从实际出发,突出特困群体培训 针对全省双失业家庭人员、特困家庭人员、棚户区改造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情况,将帮助他们提高技能,促就业,作为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重点。一是采取了特殊补贴政策,给予学费减免、生活补助、交通费用补助和减免技能鉴定费等;二是在棚改区开展培训援助活动,组织培训基地深入到各棚改区开展就业培训援助活动,开展了培育创业带头人活动;三是创建无围墙工厂,针对“4050”人员文化技能低,就业难的情况,开展了适合“4050”人员家庭劳动的手工制作等就业培训。 7、培育培训品牌,促进技能就业 品牌效应和作用已倍受社会所认同,其倍增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三年中我们开展了以培育“培训质量高、就业效果佳、社会信誉好”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品牌活动,各市依托主体专业优势,结合地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经济结构调整等契机,采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培训设备条件,强化教学管理等,目前全省打造了52个省级培训品牌,73个市级培训品牌,涉及19个专业(工种)。同时我们也注重这些品牌的扶持和宣传工作,在培训补贴资金上给予了充分的保障,在新闻媒体上给予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在连续两届省就业成果展洽会上辟出专栏大力宣传,在“就业培训网”上全面进行推介。抚顺市精心培育的母婴护理专业“满乡嫂”,成为省内外供不应求的品牌专业,省市等10多家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 8、建立信息发布平台,扩展了服务层面 开通了“辽宁省就业培训网”,网站设有12个主要栏目,包括培训工种、机构和培训就业栏目、办事指南栏目、管理机构栏目、培训品牌推荐栏目、创业故事栏目、政策法规栏目、相关链接栏目、社会监督栏目。通过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互联网等载体,及时发布培训政策、培训班次、培训专业等,建立了培训信息同劳动力需求信息对接渠道,增强了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网上每年访问量已近百万人次,介绍了万余人成功创业案例,宣传了政府有关就业扶持政策,提升了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了培训需求与培训资源的对接,提高了就业培训实名制管理工作的水平。 9、设立省级普惠制培训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 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是普惠制培训的主要特点,省政府从我省培训机构的实训能力和培训条件入手,设立了省级普惠制培训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由劳动、财政、教育、发改委共同实施,采取建立项目资源库的办法,有步骤、有规划地逐年对有一定规模,办学前景好,社会效果佳的培训机构,通过确立面向社会公共实训基地和加强办学条件的方式,在完善实训设备上给予专项资金补贴。目前已连续两年省政府投入用于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机构建设的培训能力建设专项补助资金1.4亿元,扶持了98个省、市、县、乡(镇)培训基地,全省实训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培训效果正在显现。2008年省政府又安排此项资金1.5亿元,我们正在进行筛选、论证,计划6月份落实到位。 二、普惠制就业培训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1、 经济的持续发展对技能人才具有非常迫切的需要。国家提出经济要又好又快的发展的目标,更多的体现在保持良好的外在环境,更多依靠科技的进步、员工的素质的提高、追求内涵式的发展。无论是经济的发展,产业的优化升级,企业提高竞争力,都迫切需要提高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的整体素质。目前,技能人才的队伍现状和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需求不适应。有统计数字表明,我们的技能劳动者仅仅占城镇从业人员30%,而发达国家是5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整个技能劳动者的20%,发达国家是30%。不仅是总量不足,在地区、企业、职业之间分布非常不平衡,特别是在制造、加工、能源、环保持续性的产业,以及信息、通讯、航空、航天、高新技术的产业,高技能人才是严重缺乏,已成为制约阻碍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面对严峻的挑战,走新型工业化的道路,加快产业的优化升级,必须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必须加强高技能人才的工作,培养造就一批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这些迫切需求就是当前职业技能培训大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2、当前就业形势和任务的变化,对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就业工作的对象、范围、办法、形势都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素质就业、稳定就业、提高收入成为当前就业工作的目标和要求,特别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这样新的就业矛盾进一步突出,劳动者素质和就业能力越来越成为实现就业,特别是稳定就业的关键性因素。新生长劳动力要实现市场就业和自主创业,必须具备相应的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下岗失业人员要实现就业必须具备转换职业的能力,农村富余劳动力要实现转移就业也必须具备打工的基本技能。可以说,就业能力的提高,实现素质就业,是我们提高就业稳定率,增加就业收入的前提和基础,就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提高劳动者的素质能力。随着就业形势的发展变化,就业对象的变化,下一步工作就是需要依靠培训更多的新生素质人才,走市场竞争之路,结合就业岗位的开发,加强培训,实现数量就业向素质就业转变。 3、推动劳动者实现素质就业的要求,对于普惠制培训体系建设发出了挑战。政府和社会要求提高培训质量,体现在提高素质就业、稳定就业的比率,要求我们增加劳动者的就业收入,势必要求我们要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培训体系,要求我们的普惠制培训进一步完善政策,扩大受益面,提高培训补贴标准,保证各项普惠政策要落实到位,对普惠制体系建设提出了挑战。目前培训基地多数办学规模、发展能力、教学规范等各方面还存在着严重的不足,迫切需要加强正规化建设,提高发展能力,需要上规模、上台阶,需要面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全面、直接的,针对性、适用性较强的技能培训服务平台。 三、普惠制培训新政策制定的指导思想和调整内容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根据十七大的要求和对全省形势的分析,今年全省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为主题,围绕我省支柱产业,切实加强技能人才培训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努力提高培训基地办学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实训能力建设,全面建设面向我省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8号)在原有政策基础上,从扩大范围、降低限制条件、提高补贴标准、扩展基地外沿、增加特困群体补贴、建立鼓励办法、完善退出机制、加强督察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延伸、扩展、调整和充实,是近年来政策力度较强的钢性文件,对就业培训工作将起到更加积极的推动作用。 1、扩大了普惠制就业培训对象的覆盖范围。原只对城镇失业者和进城务工农民培训扩展到转移就业前农村初高中毕业生末升学新成长劳动力、农村退役军人、有意愿外出务工、返乡创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的农村劳动者都纳入普惠就业制培训范围,享受普惠制就业培训补贴。这一政策标志着有求职愿望的城乡全体劳动者全部都能享受到国家的惠民政策,打破了城乡身份界限,实现了劳动者享受技能培训权力的平等。 2、降低了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的限制条件。凡符合普惠制就业培训对象条件,未实现再就业的人员,可参加政府提供补贴的普惠制就业培训。已享受一次免费培训一年内没有就业的,虽已就业但工资收入在当地最低工资1.5倍以下的,还可享受一次以提高就业收入为目标的免费技能培训。这项政策在资源上、培训层次上、培训适应性上提供了政策扶持力度。 3、提高了培训课时补贴标准。对城镇普惠制就业培训对象实行免费培训、政府提供补贴的办法,培训课时补贴标准:一般专业工种就业培训,每课时每人补贴3元;第二产业等专业工种的初中级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课时5元;开展高技能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课时10元;创业培训补贴,按每人每课时10元执行。在城镇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普惠制培训机构技能培训的,享受城镇培训对象同等培训待遇。 对农村转移劳动力普惠制就业培训实行定额培训补贴办法。开展以农村新生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培训期限6--12个月,培训费用补贴1500--3000元;开展以农村富余劳动力为对象的劳务输出培训,培训期限3--6个月,二产类专业培训,补贴800--1600元;三产类专业培训,补贴300元;引导性培训,补贴50元。 对经省、市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属于劳动力市场紧缺职业(工种)的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项目,按城镇普惠制就业培训人员同等标准予以补贴。 对因培训时间长(三个月以上)、实际操作耗材多导致培训成本较高,职业培训补贴不足以弥补培训成本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重点专业和急需专业,每人还可增加200—300元职业培训补贴。 4、对困难群体增加了培训补贴项目。针对有培训意愿由于经济困难不能参加培训的困难群体,新政策做了划分,增加了补贴项目,对参加普惠制就业培训的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等生活确实有困难、居住地距离培训地较远的城镇培训对象,根据本地区生活水平状况,在午餐费、交通费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补贴。对大龄、身体残疾、低保及低保边缘户、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和进城务工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5、鼓励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对用人单位急需或已签订劳务输出意向协议的普惠制就业培训,鼓励采用“快速通道”办法开展订单培训;对已签订《培训就业协议》的,培训前按培训人数所需培训费的70%拨付培训费,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拨付剩余的30%培训费;对已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培训前先行拨付培训费。这两项规定改变了原有要求提供就业材料才能享受补贴的作法,在资金上给予了更加强有力的保证,在引导和鼓励开展定向订单培训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培训就业率上会产生较大的提升。 6、调整了培训补贴拨付办法。创业培训是普惠制就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创业培训的主要模式是劳动部和国际劳工组织推广的“SYB”培训。我们按照五统一标准,组织创业培训。五统一标准是:统一培训标准、统一培训教材、统一教师管理、统一机构认定、统一证书发放。为了推动全省创业培训,每人每课时补助确定为10元标准,并在拨付办法上作了改进,即开班前,按培训计划人数预拨50%培训费;培训合格后50%的学员办理了营业执照并经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审核合格的,再拨付另外50%的补贴经费。提高标准,改进补贴拨付办法将有力促进创业培训工作提高创业成功率,激发培训机构组织创业培训的热情。 7、依托企业建立实训基地。依托企业建立公共实训基地是针对普惠制培训对象提高实训能力的有效方式,充分利用企业的场地、设备、技术力量,在企业设立学生实训基地,形成前校后厂(场)、校企合一的办学实体,是解决培训机构实训能力不足的有效途径。省普惠制就业培训工作领导小组专门下发文件《关于在企业建立普惠制就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的通知》(辽普惠[2008]2号)对企业建立普惠制就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的目标任务、设立条件、申报办法、政策服务支持、工作要求等专门做了规定。我们在全省选择了100家培训设施好、实训设备精良的大中型企业,确认为普惠制就业培训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所有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承担技能培训中的实训任务,并聘任企业中优秀的技师、工程师为实训教师,按照普惠制就业培训机构实训教师同等标准支付授课补贴,由普惠制就业培训资金给予补贴。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推动普惠制培训工作向着全面而深入的方向发展,以此形成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支持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就业、素质就业,共建和谐社会的培训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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