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入股有何规定?

发表日期:发表日期:2007-4-10 8:36:28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入股。

    (参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第2条第4款》    中发[1997]9号)

    来源:省纪委宣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