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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教育]江苏08高招政策有四项调整  

发表日期:2008-4-23 12:37:50
    

    今年,江苏高招在录取批次、选测等级、政策性加分、高校招生自主权这四个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从考生、中学、高校的反应来看,他们对这四项政策的调整较为满意。

    本三批次选测等级调整 -门槛降低,1B1C就行   

    按照原定的高招录取方案,无论是报考公办本科院校还是民办本科院校,考生的两门选修科目的成绩都要达到B。现在,考生报考本三批次,选科的最低要求降低为1B1C。

    录取批次调整 -专一专二批次合并

    今年,专科录取只设一个批次,不再分专一专二。另外,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可填报7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政策性照顾分调整 -总分降低,加分随之下调

    今年,对各类政策性照顾分的分值减半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只可享受最高分值一项。照顾分可以和学业水平测试6A1合格加10分的奖励分进行累加。详细政策如下:

    ①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②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③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④少数民族考生平行院校志愿中A志愿院校报考民族院校的,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报考其他院校的,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⑤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⑥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高校招生自主权调整

    偏科考生可破格录取本科

    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特征分在同批省控线上、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由高校自主录取。同时,对于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允许本二批次的高校自主录取。(来源:新华网)

    编辑:孙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