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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城市用水稽查大队一纸诉状递上法庭。两个月后,于某出现在法庭上。可判决书下达多日,于某依然不补交水费。5月7日上午,于某被司法拘留,成为沈阳首例因拖欠水费被拘留者。 http://bbs.mxwz.com/show.asp?bd=4&id=33891&totable=1
点评:“水是生命之源”,如果谁要是随意浪费水资源那就等于浪费生命,如果要是浪费公共水源,那就是浪费大家的生命。笔者认为,要想遏制偷水、偷电等等这些窃取公共利益的行为,就得将其升华到法律层面,不说是杀一儆百,至少也会起到震慑作用,毕竟偷水之事不可等闲视之。
大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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