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组织、开展好全省第二个“政务公开日”活动,本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何焕秋于4月30日在《本溪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文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今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条例》把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作为行政机关的重要法定职责,将更加有力地推进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法制化,促进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是继《行政许可法》实施后的“又一次自我革命”。
近年来,我市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县两级组建公共行政服务中,45个市级政府部门全部进入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开办政府政务网站,发行政府公报,成立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及时发布有关政策法规、决策内容和政务信息;建立市民投诉中心,开通市长信箱,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开通“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现场解答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还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听证等制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拓宽群众诉求渠道,进一步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全市发展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目前个别地区和部门政务公开的主动意识还不强,一些部门职能转变还不够到位,行政执法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等现象仍然存在。必须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以《条例》为准绳,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更加扎实有约地推行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政府。一是要深入搞好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二是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负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重点,把《条例》要求融入各项行政业务工作之中,作为政府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三是要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四是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新闻发布、保密审查等制度,确保障例路到实处。
市政府希望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和新闻媒体积极行动起来,广泛参与,齐抓共管,扎实推动我市政务公开进程,为加快振兴发展。构建和谐本溪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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