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税局
近几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和要求,在省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下,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涉及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切身利益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方针,不断加大领导力度,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提高认识,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体制的重要工作内容。对此,我局党组始终认识明确、思想统一,自觉地把推进地税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融洽征纳关系、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加强地税机关自身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和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构建地税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抓班子带队伍、树立地税机关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组的工作日程,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组织。领导小组建立了每月例会制度,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研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地税系统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的措施和办法,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省局出台了《辽宁省地税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辽宁省地税局政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辽宁省地税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市地税局也按照省局的要求相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办法、细则等,层层实行了政务公开工作“一把手”责任制。
二、规范公开内容,努力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最大化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以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在税收管理上实行政务公开,强化纳税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增强工作透明度。
在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工作中实行“八公开”:
一是公开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纳税人权利包括:有权享受税收减免优待;有权对税务机关行政行为不当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进行揭露、检举、控告等9条。纳税人的义务包括:纳税人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按照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等10条。二是公开地方税收政策法规。要求把所有地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向纳税人公开。三是公开管理服务工作规范。包括:地方税务机关管理的税种、税收管辖范围、办税程序、个体税收的定期定额、地税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岗位责任人、办税时限等。使纳税人对如何办税一目了然,清清楚楚。四是公开税务稽查工作规范。包括:对纳税人年度检查的次数规定,税务检查的实施程序,税收处罚、听证、复议、诉讼、赔偿等法定程序。五是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等违章的处罚标准;偷、骗、抗税的处罚标准。六是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包括: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制定的税务人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等纪律和制度。使纳税人知道税务人员的哪些行为是违法违纪行为,应该受到哪些处罚。七是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统一规定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的监察部门受理纳税人的投诉和举报。2005年我们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面接受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缴税、监督、投诉、政策咨询。八是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包括:省、市局制定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和基层征收单位对违反“八公开”制度的处罚办法等。通过“八公开”,把整个纳税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政务公开包括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我们在对外实行政务公开,强化对税收执法权监督的同时,在内部对人、财、物管理也实行公开,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管理权的监督。
一是在用人上扩大民主参与和监督程度,创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首先,改革和完善干部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方法。规定各级领导干部的提拔使用必须进行民主推荐。对推荐票达不到50%的,不作为考核人选;对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的中层领导干部和县、区(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实行竞聘上岗;任用各级领导干部全面实行任前公示制和任期制。干部正式任用之前,必须在系统内和纳税人中公示1 5天,听取群众意见。任用县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均实行一年试用期、三年任期。其次,改革和完善干部调配制度。还实行了调干考核责任制。对调入干部素质不高、不适应工作需要的,要追究考核人的责任。由于进行了用人制度的改革,强化了制约和监督,有效地控制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滋生。
二是在财和物的管理上,扩大公开程度,强化监督和制约。为了解决系统内一些领导干部在管钱、管物上存在的个人说了算的问题,我们采取了三项措施。首先,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规定各级地税机关经费的预、决算必须经过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向机关全体职工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其次,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再次,对大宗物资采购、基本建设项目,全面实行公开招标,引进市场机制制约。
三、丰富公开形式,把应该公开的各项内容落到实处
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逐步摸索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公开形式,不断提高公开的实效:
一是省地税局对社会服务网站。网站栏目包括:主栏目7个、辅栏目20个、子栏目30个,设计了政务公开、在线服务、税收法规公告、办税指南、行政许可、局长信箱、纳税辅导、办税常识、热电答疑、税法查询、下载中心及各市地税局的子站等便于纳税人知情,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的栏目。 二是12366纳税服务热线。通过12366电话实现政策咨询、语音公告、投诉举报、信息回复、申报缴税、发票查询、催报催缴等税务信息化服务,使纳税人在省内任一地点、任一时刻都能够方便、快捷地享受纳税服务。12366作为全省税务系统的统一接入电话号码,通过具有三方通话和一席双屏功能的人工座席人员,提供24小时自动语音全天候服务。
三是办税大厅。办税大厅是纳税人的办税场所,我们在全省统一了公开标准,如:建立了办税指南、定期定额公开栏、税收法规政策宣传栏、办税时限、办税人员职责、服务承诺、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四是新闻媒体。与辽宁人民广播电台、东北新闻网建立常年合作关系,开办了“地税服务在身边”栏目,不定期的在辽宁日报、辽宁电视台开办专版和专访,发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地税系统的重点工作和重要情况,进行案件曝光、纳税提醒等。
五是纪检监察和稽查举报投诉电话。对社会公布了各级地税机关的纪检监察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干部为政不廉的行为进行举办投诉。公布了16069和16066两个全省统一的举报电话,让人民群众和纳税人都知道。及时查处涉税违法案件,并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
四、实施“金税三期”工程,强力推进政务公开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我们始终把创新作为推动地税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借助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强力推进新形势下的政务公开工作。
“金税三期”是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要求部署的税收信息化工程,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运用现代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改造传统的税收工作,建立一个基于统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计算机广域网,省局集中处理信息,功能覆盖各级税务机关税收业务、行政管理、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内加强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对外,为社会和广大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优质服务和政务公开的平台。“金税三期”项目的设计中,我们贯穿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打造政务公开平台,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理念和主线,总体规划主要包括:依法治税、深化政务公开、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强化税源监控、提高宏观决策水平等。工程建设投入15,370万元,在今年1月份全省开通上线。
(一)统一了全省的征管模式。在业务需求设计中先后对管理模式以及“以票管税”方式、减免税审批备案方式、定额管理、纳期、代开发票、举报、稽查案件管理等诸多方面的征管问题,进行了规范和统一。减少了基层税务机关执法的随意性,为规范执法奠定了基础。
(二)规范了内部执法。通过业务规范,建立全省统一的业务处理流程,每个处理环节都有相应的业务规则,如售票环节有欠税不能买发票、征收环节滞纳金自动计算等,这些规则是固化到系统中,前台操作员不能改变。相同或相近的职责分配到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有设定好的权限,建立起与业务处理流程相配套的人员绩效考核(岗责体系)体系,健全内部行政管理机制,规范了执法行为。
(三)为社会各界及纳税人提供良好的政务公开和服务平台。一是建立了在网络和多种技术支持下的以“网上税务”为核心的纳税人综合服务体系,为纳税人提供及时方便的网上咨询、公告、投诉和登记、申报、缴纳等服务功能,通过税务、国库、银行联网,纳税人可以足不出户交税,建立畅通的征纳双方交流渠道,提高办税效率及纳税服务质量,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监督。二是采取了新的综合申报的方式,为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简化纳税申报繁琐程度、缩短纳税人申报所需时间,将现有9张申报表完成申报纳税的过程,简化为通过1张综合申报表完成申报纳税、征收开票,为纳税人提供更快捷的服务。
以上是我们在近几年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的几点不成熟的做法,我们深知:我们所做的这些工作同上级的要求、同其他兄弟单位的工作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和不足。从全系统来看,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到位、不及时;公开的形式、方法不丰富;监督、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不够健全、不够完善等问题。
党的十七大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加大政务公开的领导力度,完善机制和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使全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又好又快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