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中共辽宁省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通报 辽宁省直属机关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期(总第5期) 2008年3月31日
按:去年12月5日召开“辽宁省直属机关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后,省直许多单位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对照先进找差距,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加强本单位政党务公开工作方案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档案局、民政厅等7个单位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转发给你们,供各单位学习借鉴。
省档案局行动快、落实好,信息反馈及时、主动 去年12月5日省直机关政务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后,省档案局党组及时听取汇报并进行专题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一是教育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出在研究2008年工作时,要细化、量化政务公开工作,目标到人,责任到人,使每一个党员职工认识到依法行政、政(党)务公开的重要意义。二是明确本局政党务公开工作内容,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进一步明确档案工作行政许可和审批工作的具体负责部门。三是严格执行局(馆)党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定期向干部职工通报党组会、局务会研究的重大问题决策、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以及落实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等情况,实现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关系党员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的公开。四是通过在党政内网和辽宁档案信息网上设立政务公开栏目和通过开通咨询电话、建立健全政务党务公开工作制度、实行“四制”保证政务党务公开的实施。五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年度责任。明确了局长负总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的政务公开制度;并将政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当中,突出工作重点,增强政党务公开的实效性,切实做好政党务公开工作。
省民政厅提出着力开展七项政务公开工作
省民政厅从工作实际出发,根据省政务公开办和省直机关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了今年政务院党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举办了由中央、省及沈阳市31家媒体参加的“辽宁省施行新的《农村五保供养办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将于2008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辽宁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二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栏目上向社会全面公布了省民政厅负责的六项行政许可项目的法律及政策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许可程序、告知方式、办理时限、行政监督及相关许可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实现“96100”便民电话与全省“96515”诉求渠道监督管理平台对接,畅通全省“96100”民政便民服务信息系统,确保春节期间全省14个市96100便民电话24小时开通、便民中心服务代表即时解答群众疑问,为求助群众解难。四是不断完善电子政务系统。在辽宁民政信息网上增加“最新政策”专栏,及时向公众发布国家、省最新民政政策,便于民政对象及时了解政策,充实“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内容,全面提供信息,完善省政府门户网站的“网上办事”上的民政厅“行政审批”专栏。五是加强机关内部事务、党务公开。凡是领导班子和机关党委会议、活动、表彰决定,全部在一楼大厅电子屏幕上公开,接受全厅干部职工监督。六是围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机关内部公开和党务公开的“三个公开”,继续通过厅LED显示屏、厅公示板、全省“96100”民政便民服务系统、辽宁民政信息网、民心网、各新闻媒体等公开载体,保障群众知情权和民主监督权。七是及时向省直纪工委、省政务公开办上报厅政务公开情况。积极利用民心网“省直之窗”及时发表省民政厅“四清理四公开”等工作信息,要在辽宁省第二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中组织策划好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系列活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省动监督局局长对进一步加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省动监局党组及时听取省直机关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汇报。局长对下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经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全局上下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实施的准备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现代政府的重要行政方式,是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手段,是从源头防止腐败的重要措施,对促进依法行政、树立亲民政府形象、打造阳光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要确定动监局公开的内容,真正作到以公开为原则,该公开的都要公开。按照省政务公开办的“四公开”要求,将机构设置、执法依据(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有关政策)、执法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公开,对作废的文件要及时停止执行。同时,法制处要具体把关,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三是要发挥电子政务的优势,采取有效形式公开。要充分利用本局的“畜牧兽医在线”网站、省公开办“民心网”的“动监之窗”专栏、省政府门户网站,将公开工作做好。同时,印制1万余份的公开资料,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摆放,免费取用。四是要实行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动监局所属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省气象局对会议精神进行了逐级传达 迅速贯彻落实
省气象局在省直机关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结束后逐级传达了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局长王江山对深入开展政党务公开工作提出四点具体贯彻意见:一是继续保持成绩,不断创新举措,推进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坚持以“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为载体,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与保障,促进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对内公开工作要加强对基层局务公开工作指导,巩固基层公开工作成果,促进基层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四是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努力在党内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保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在此基础上,他们充分利用“辽宁气象网”、“辽宁气象廉政网”和辽宁气象政务管理系统等报道会议内容、刊载讲话摘要、交流工作经验,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能通过网络共享平台对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全局还对公开工作做出五项新的部署。一要认真学习省直机关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对照先进查找差距,完善措施狠抓落实,不断提高对外公开工作水平。二要对全省13个气象部门局务公开先进单位开展检查考核,对不合格单位给予摘牌。三要继续开展基层局务公开工作群众满意度测评,不断推进基层公开工作扎实开展。四要组织力量完善全省气象部门局务公开工作考核标准,适应现阶段公开工作的新情况和新特点。五要改版辽宁气象网和辽宁气象廉政网,增加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扩大公开版面,方便群众进行政策咨询、行政审批和信息查询。 省环保局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省直机关政党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结束后,省环保局党组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对全局今后公开工作提出四条要求:一是在局班子会议上传达会议精神,认真学习省公安厅等部门的好经验经和好做法,按照许卫国同志和曾维同志的讲话要求,搞好工作部署。明确将政党务公开工作作为系统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形成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上下齐抓共管,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政(党)务公开的工作格局。二是要积极推进办事公开细化为法律制度公开、机构职能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工作内容公开、监督、投诉、咨询渠道公开等,对所做的公开承诺的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等严格执行“依法遵章,涉及群众利益的必须公开,对群众承诺的内容必须做到”。三是完善管理,重求实效,扎扎实实推进政务公开。一要通过完善电子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环保网站建设与管理推动政务公开。要安排专人对网站信息进行管理,通过对目标进行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加强网站功能开发,更多地实现公众交流互动功能;上网信息更新保持在3日内,招标、招聘公告要求必须提前1周在网站公布;每个季度对网站电子政务工作进行考核,实现了网站信息公布制度化、规范化。二要通过行政审批办事进大厅推动政务公开。三要对内用好“局长信箱”广开言路,加强自身建设,实行内部工作公开,促进机关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对外用好信访大厅、新闻媒体,特别是民心网工作平台推动政务公开。四是坚持党务工作公开透明,不断丰富党务公开工作内容。局党组提出坚持党务公开,要从重大决策、重大开支、选人用人、评选先进等方面做起,在党费收缴、管理、使用上坚持公开透明。 省地税局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
省地税局通过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学习许卫国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经验材料,结合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对系统和省局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部署。一是根据人员的变化,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二是进一步细化了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内容和职责;三是层层落实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四是规范、统一政务公开的标准和内容,年内召开一次政务公开领导经验交流会和观摩会。
省财政厅在推进“阳光财政”建设中落实会议精神
省财政厅在省直机关政党务公开经验交流会结束后,及时向厅党组和厅内各处室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对省领导的讲话进行了认真的解读和贯彻落实。一是厅党组对落实这次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党组书记、厅长邴志刚在部署2008年工作时特别强调,财政部门作为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重要部门,财政资金应该在透明的“玻璃管”中运行,2008年要大力推进以“阳光财政”建设为重点的财政政务公开工作,尤其要着手研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进行公开。二是为使“阳光财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一方面拟定《2008年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实施意见》,确定2008年拟公开专项资金的范围、公开的内容、方式和程序,于近期开始实行;另一方面,在原有的公开渠道上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通过在省内及国家重要的报纸刊物和电台、电视台组织上年度财政支出系列宣传等形式,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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