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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推行政务公开 重在取得成效 |

推行政务公开,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是新形势下落实“执政为民”理念,提高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当前,在推行政务公开方面需要解决的不是该不该“公开”,而是如何搞好公开的问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我们认为,搞好政务公开要做到“五有”。 一要有深刻的认识 做好任何一项工作,提高认识是前提。推行政务公开,是管理者对行政相对人的单向行为,是政府机关将自身的工作、权利、服务公开给服务对象。因此,只有认识到位才能增强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解决认识问题,首先要提高各级民政部门领导,尤其是“一把手”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实行政务公开不仅方便群众办事,向群众提供真实可信的情况,使群众觉得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其次,要提高全系统对推行政务公开的认识。民政工作事关民生、民权、民利,与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搞好民政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对于完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加强民政部门的行政能力,形成良好的政风、行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推进民政事业发展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民政干部职工要克服“自找麻烦”、“公开影响稳定”、“公开任务主要在基层”等模糊认识,使大家想公开、敢公开,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二要有畅通的渠道 建立畅通的公开渠道,是推行政务公开的关键。只有建立了完善的公开平台,才能把政务信息公开出去,让群众了解、掌握。结合民政工作实践,我们要努力开通5条公开渠道: 一是依托新闻媒体公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走进电台直播间等形式,主动将民政工作的发展思路、政策措施、工作程序向社会发布,让群众了解民政工作。仅2006年,省民政厅就召开6次新闻发布会,在电视台直播11次,在各种媒体宣传民政工作1857次。 二是建立电话热线公开。2005年,在党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省民政厅和各市民政局开通了“96100”民政便民服务热线,公布了30项服务承诺,在全省各地,群众只要电话拨打96100,就可以通过自动语音应答和人工服务咨询民政工作的政策,提出建议意见,进行监督投诉。热线开通以来,总话务流量累计40多万人次,人工坐席服务10万多人次,开展紧急救助5万多人次,累计发放救助款物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 三是实行信息网络公开。搭建网络公开平台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公开效率的重要手段。2004年,省民政厅开通辽宁民政信息网,并通过这个网站全面公开民政部门的概况概貌、机构设置、部门职能、窗口单位、办公电话,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民政部门的审批事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及时发布民政工作的动态信息,与群众广泛开展网上互动与交流,提供网上咨询、建议、投诉等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辽宁民政信息网自开通以来累计公布各类信息近万条,处理咨询、投诉事项1000多件次。 四是推行机关办事公开。厅机关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一楼大厅设立电子屏幕,公开民政厅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办公楼层等内容;在每个楼层设置政务公开版,公布负责人、办事程序、审批事项等内容,方便办事群众。 五是通过信访工作公开。通过积极向来访群众宣传、解答民政工作政策,向信访群众回信,向民政对象主动发函征求意见、了解政策落实情况等方式,让广大困难群众了解民政工作、支持民政工作。 三要有健全的制度 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是根本,只有建立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才能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在制度建设上,我们要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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