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在市及以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创业投资企业,需先向各市发展改革委或15个扩权改革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委)提交备案申请文件。各市发展改革委或15个扩权改革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委)在接到企业备案申请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并决定是否转报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发展改革委或15个扩权改革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委)对于企业备案申请文件齐全的,应出具正式文件,将受理企业备案申请材料转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在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备案申请的决定,并签发《备案申请受理通知书》或《备案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抄送市发展改革委或15个扩权改革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局(委)。 (四)、省发展改革委在签发《备案申请受理通知》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备案条件,并向其签发《已予备案通知》或《不予备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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