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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教育收费专题  08.06.02
·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08.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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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渔业厅“四清理四公开”主要内容公示

 认真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促进海洋与渔业又好又快发展


                      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赵兴武

    近年来,省海洋与渔业厅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从深化认识、强化制度、细化内容、优化渠道、简化程序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多渠道、多方式、多领域、多举措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行政工作透明度,推进了机关政务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有力地促进了海洋与渔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施“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战略,建设国家沿海经济强省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增强政务工作透明度
    我厅始终把政务公开放在与渔民生产生活、用海单位密切相关的内容上,放在基层和渔民群众最关心的海域使用、渔业资源管理、渔船管理上,放在“权、钱、人、项目”的管理和使用上,放在科学决策、规范执行、有效监督等关键环节上,认真做到“五公开”:
    1、单位职能公开。根据省政府批准我厅“三定”方案和省编办有关文件,已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管理职能、办公地址等向社会公开。
    2、政策法规公开。已将有关海域管理、海洋环保、渔业资源管理,以及项目申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及时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公布,或印刷成小册子、宣传挂图等形式进行宣传解读。
    3、行政权力及执法事项公开。已将行使行政权力及执法的依据、决策程序、执行权力的内容和方式,行使权力的结果等都对外公开。
    4、行政审批及收费事项公开。为方便行政审批项目及收费事项申请人,已将我厅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的内容、依据、程序,向社会公开。
    5、责任主体公开。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单位及处室的职责分工。并将政务公开纳入厅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对重要的事项还实行了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的办法。
    二、拓宽政务公开渠道,畅通政务公开路径
    为推进和扩大政务公开,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搭建和借用公共平台,实现多途径、多层次、多方式畅通政务公开渠道。
    1、搭建网络平台。建立了以辽宁海洋渔业网为主体的门户网站,实现上下贯通的网络平台。采取措施,不断完善网站功能、丰富服务信息,扩大发布内容,加大网上办事力度,提高了工作时效。
    2、利用媒体平台。对一些重要的政务事项和全省海洋经济信息、以及渔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如从2006年起都通过《辽宁日报》发布全省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对拟批准的用海项目在《辽宁日报》上公示,印发全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水产养殖病害公报等公共信息资源。
    3、创办信息平台。定期编印辽宁海洋与渔业信息及其它动态信息。向系统内外及时通报政务动态、工作信息等。
    4、创建“窗口”平台。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成了“辽宁渔业船舶管理行政服务大厅”和“辽宁渔港监督服务中心”,为基层渔业部门和渔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在一站式服务窗口,全天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行政收费标准,公开办事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间。所有上岗人员着装服务,主动接受监督,实行首问负责制。
    三、建立规章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不断规范行政审批制度,经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审核,我厅现有21项审批、核准事项,有关事项的内容、对象、条件、程序、时限、依据及责任单位在民心网、辽宁海洋渔业网进行了公示。通过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约束行政许可行为,从制度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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