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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政务公开公示和政风行风展示内容

加大公开力度  抓好公开落实
为促进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环境支持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任  缪泽江
         辽宁省民防空办公室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也称辽宁省民防办公室),是省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担负着战时防空和平时防灾的重要职能。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办{2005}22号文件)精神,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大力加强人防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人防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促进了政风行风转变,实现了人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抓组织领导,不断提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近年来,我省人防系统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制度措施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人防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有效、健康发展。一是思想认识到位。近年来,我们多次组织全系统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5]22号)等文件,以及年度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是加强人防执政能力建设,实现人防事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加强人防部门广大干部践行“便民、利民、为民”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统一了大家的思想,提高了大家的认识,增强了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因此,省人防部门在工作中做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实现了政务工作阳光操作。二是责任分工到位。近年来,省市人防办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实行了一把手全权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处室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每年年初在部署工作任务时,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步安排、同步计划,同步考核,并且考核成绩纳入人防工作目标管理体系。三是制度措施到位。近年来,我们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省人防部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省人防系统软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辽宁省人防系统行政执法有关规定》和《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从而使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力地推动了本系统干部职工工作作风的转变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抓公开重点,不断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
  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紧紧抓住公开的关键环节,广泛推进办事公开,促进社会和谐,增强了人防工作的透明度。一是突出行政审批的公开,坚持“阳光作业”。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我们从行政执法的角度制定下发了《辽宁省人防系统软环境建设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了人防行政审批、行政许可项目,要求在相关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坚持“阳光作业”。目前各市人防行政审批已全部进入政府一站式行政审批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并坚持实行公示制,做到审批标准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时限公开、审批责任人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公开。在受理行政审批项目时,尽量减少中间环节,工程建设项目在接到申请3日内给予答复,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去年,本溪、铁岭、盘锦等市的审批窗口还被市评为红旗窗口。二是突出政策法规的公开,积极实行网上公开办事。近年来,省市广泛利用党政信息网和国际互联网以及各种新闻媒体等建立政务公开平台,积极向社会公布有关人防建设与管理的政策法规,以及人防行政审批事项,通过人防网站和公开电话等及时解答社会各界提出的问题。近年来,省人防部门在人防网站和公开电话上解答政策咨询问题50余起。从而依法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人防工作的透明度,向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方面迈进了一大步。省政务公开工作简报两次摘转我办的做法。三是突出大型建设项目的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市人防部门在大型人防工程建设项目上,凡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建设项目一般情况下都做到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重点工程建设,省办还成立了专门的监督领导小组和专家咨询机构,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拨付、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进行全程监控,工程建设的同时依法签订廉政协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制约。各级人防部门在确定大的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上,坚持群众参与,实行科学民主决策,最后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购置大型设备全部进入政府采购。
  三、抓检查监督,不断增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近年来,省市人防部门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防止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动失范,一是加大了督查的力度。近几年在半年和年终我们都对本级机关和各市人防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抽查。从检查情况看,省人防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职责、有分工。各级领导小组都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了抓政务公开工作的合力。二是加大了群众参与的力度。近几年,我们加强了与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的联系,多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对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以及群众反映比较多的问题,组织力量进行了跟踪检查,做到了权力运行到哪里,政务公开就推行到哪里,使政务公开真正体现在了每项具体工作中和每个环节上。比如在人防工程建设与收费等重点环节上,我们坚持实行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依据和相关政策,公示执法程序,自觉接受了群众和社会的监督。目前,全省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等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了责任追究的力度。近年来,省办党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严格规定: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或者不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限、程序公开,又不能在限定的时间内整改的;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应公开而不公开,责令限期公开仍拒不公开的;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授意、指使有关人员干扰政务公开工作,或者设置障碍抵制监督检查的,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从这几年的年度目标考核看,全省人防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比较落实,未发生其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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