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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 吕廉生
政务公开和政风行风建设是提高政府执政能力、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确保实现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手段。多年来,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的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管价”的执政理念,积极探索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新思路,不断完善机制、创新载体、规范程序、加大监督,努力提高价格服务工作水平,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 1、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影响大、涉及的内容多。物价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从部署安排、方案制定到具体落实都由主要领导亲自抓。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省物价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吕廉生任组长,副局长赵希伟、王剑凯、副巡视员初毅任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在组织上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2、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的重要保证。为此我局先后制定并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保障措施以及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各部门、直属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之中,以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措施,创新载体,扩大群众价格知情权 物价部门的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为方便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公开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格和收费政策。 1、利用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发布各类价格和收费政策。辽宁物价信息网是我局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重要载体,目前已公开的内容有省物价局的基本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物业、殡葬、有线电视、公共交通、旅游景点、水、电、煤气等公益服务和公用事业价格等。 2、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物价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价格和收费审批程序、物价工作纪律、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以及社会各界对省物价局规范执法、文明服务工作的监督。 3、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和收费政策调整情况,公开曝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增强了价格政策法规的透明度,扩大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省物价局和沈阳市物价局于今年5月15日联合在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门前开展了规模盛大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省、市物价局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在价格政策咨询投诉台前耐心地解答政策难点,接受群众价格投诉和建议,发放数万份“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的宣传单,并利用宣传板集中宣传了物价工作职能和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价费标准。 5、采取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全社会通报重大价格和收费政策制定及出台情况,增加机关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住房交易收费问题一直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省物价局《关于规范住房交易收费标准的通知》出台以后,我局与省政务公开办、省政府纠风办共同举办了“规范住房交易行为、维护住房交易秩序” 新闻发布会。王剑凯副局长对我省认真解决交易住房收费问题进行了专题发布,社会反响很好,受到了消费者的普遍欢迎。 6、充分发挥价格举报在提供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群众利益,我省在14个市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了价格举报中心,设立“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各级价格举报中心以严格执法、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受理每一个价格举报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报必办、办之必果、违法必纠。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受理各类价格举报(咨询)案件5535件,办结5523件,办结率达99.78%。其中,在省政府纠风办交办的21件案件中,有4件被评为五星级。省物价局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被省政府纠风办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 为从根本上解决群众关注的教育收费、医疗服务收费、药品价格、居民用电价格、物业收费等价格热点问题,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在认真解答群众咨询、及时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1、规范教育收费,减轻就学负担。今年以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现行收费政策;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在重新修订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政策中,进一步明确农村中小学校一律不得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了我省2006至2007年度中小学教材价格,平均降幅达14.8%,年降价金额达6700万元,受到了广大学生家长的好评。 2、降低药品价格、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减轻患者医药费负担。今年以来,我局对1100余种政府定价药品进行了降价,平均降幅达到18%,年降价金额将达到10亿元。对全省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严格按照规定不超过15%的加价率执行,压低虚高价格,预计年降价金额约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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