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一、大连海关主要职责 大连海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在大连口岸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垂直领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大连海关监管区域为辽宁省的大连、鞍山、本溪、营口、丹东、盘锦六市及所辖区域。大连海关隶属有丹东海关、大东港海关、营口海关、鲅鱼圈海关、鞍山海关、大连开发区海关、大窑湾海关、大连保税区海关、港湾海关、机场海关等10个处级隶属海关。 二、大连海关内设机构、派驻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是关区政务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综合、研究关区的海关业务方面的工作情况,并监督、检查、指导关区各隶属海关和本关各业务部门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各项业务规定的情况,协调处理涉及多部门的有关事项;协助关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关内各部门工作,办理或督办关领导批办的文电和交办的事项;审阅本关各部门、各隶属海关工作报告,负责综合情况,草拟总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的请示、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各种重要文稿;负责以本关名义发文的核稿工作;组织开展大连海关政策理论研究和工作对策研究,组织推动重大业务改革的调研,编发政研刊物;负责大连关区政务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并具体承办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传递、呈报和管理,编发《领导内参》、《大连海关大事记》、《海关政策法规研究参考》和各类简报;负责组织、指导、管理、检查关区对外宣传工作;为关领导的工作提供行政辅助服务,协助关领导组织全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办理关级行政会议和关区关长会议会务,负责各种接待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并负责检查、监督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管理文电的收发、运转、催办、查办、文印、归档。掌管总关印信并负责对刻制各类公章的审核登记;指导和协调关区文档、保密、信访工作;负责本关文史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总关办公信息自动化工程,组织、推动关区的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省内口岸开放、规划管理工作,办理口岸单位的协调事务工作;归口管理大连海关的外事工作,负责外事联络和外事接待工作,负责关区内边境会晤和边境互访的审批管理工作,并负责办理本关组团出国任务立项手续;归口管理大连海关总值班工作;负责中国海关出版社各类书刊在本关区及周边海关的图书征订、发行及销售工作;负责关区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职能管理工作;承办关领导和总署办公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法规处 是关区法律事务、执行贸易管制措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本关重大行政行为的预审、备案、跟踪与管理,为关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政策法律咨询;负责审核各部门起草的以本关名义发出的规范性和业务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参与本关区走私违规大要案的审理,处理纳税争议;调查研究和请示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和执法难题;负责组织本关区执法监督检查和对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开展关区法制培训;负责对外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以及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的法律事务工作联系和与地方政府、人大、政协及其他相关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负责对贸易管制商品验放数据和有关信息进行综合复核、动态监控和综合分析; 对关区贸易管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开展贸易管理措施执行方面的的风险管理工作,提出和调整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和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建议;负责解答或向总署请示关区贸易管制措施执行方面的疑难问题;负责关区《H883/EDI海关业务系统参数数据库》的下载和维护管理;负责汽车《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管理和发放;组织、指导、监督本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受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申请,转发总署知识产权备案资料;提出和调整知识产权保护的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对涉嫌侵权货物提出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和建议;会同调查部门对涉嫌侵权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协调指导侵权货物的处置;负责与当地知识产权主管机关、法院和公安机关进行业务联系和配合。 (三)审单处 是关区集中审单业务及审单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按照各有关业务职能部门的管理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电子审单、专业化集中审单和报关单的分类集中复核工作,管理和指导本关区各业务现场的接单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与申报管理、审单作业、接单审核、出证管理等相关的规章制度的实施,组织研究或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负责审单作业的通道管理及维护;负责审单作业、现场接单审核过程中疑难问题专业认定以及职能部门监控联系事项的集中提交、分发处理与反馈管理,并根据职能部门的专业认定决定进行处置;负责开展审单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审单作业流程、报关单数据的监控分析,并按照规定要求提出处置意见;负责审单作业中删改单、滞报金减免、非政策性退税、补税及担保等特殊事务的管理和咨询;负责其它与审单作业职责和管理相关的工作。 (四)关税处 是关区税收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关区年度税收计划,对本关区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负责关区进出口商品的价格管理,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价格资料,对已结关价格数据进行审核和监控,提出和调整审价布控参数及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和建议;实施对本关区进出口货物的价格核查;处理和向总署请示税收征管工作的疑难问题;负责特定减免税审批,办理滞纳金、监管手续费减免申请的审批或转报手续;开展税源分析,提供税收征管动态信息;管理和维护各项税收征管业务数据;协助本关法规部门处理有关纳税争议复议事宜;开展本关区税收征管业务培训。
本文共分 [1] [2] [3] [4] [5] [6] [7] [8] 页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