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树才)
政务公开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的重要措施,也是提高行政效率、促进依法行政和防止腐败的重要保证。为作好这一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决定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一、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及职责。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事宜;各职能处在起草文件时,标注是否公开,并负责提供有关信息及资料。 二、明确政务公开的时间。承诺作到在政务公开信息确定之日起3日内及时、准确公开,并及时更新。 三、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一是本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二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四是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四、明确政务公开方式。在我局主办的畜牧兽医在线网站上公开,并印制小册子放置在政务公开办公室,供公众查阅或取走。 五、公开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接受相对人的咨询、查询、举报等信息,将政务公开工作与行风建设工作紧密结合。 六、随时掌握政务公开动态。在局内网上设立“政务公开和行政审批”专栏,办事人员随时将动态情况上网,领导随时掌握公开和审批进展动态。 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半年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对不公开及迟缓公开的,提出批评,本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 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转变观念,二是重在落实。我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把这项工作作好。
应急办 处长:李玉文 职责: (一)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禽流感、口蹄疫)预防控制规划、计划、防治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修改、完善重大动物疫情(禽流感、口蹄疫)应急实施方案; (三)负责重大动物疫情认定、收集、汇总、分析、报告和通报; (四)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与管理; (五)负责组织、协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应急防疫物资储备和管理;适时提出启动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的建议,指导、监督重大动物疫病的紧急处置、控制和扑灭工作; (六)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培训和重大动物疫病科普知识的宣传; (七)负责动物疫情测报站和边境动物疫情监测站的管理; (八)负责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疫处 处长:吴耀明 职责: (一)负责制定重大动物疫病(除禽流感、口蹄疫以外)预防控制规划、计划、防治技术规范和疫病净化工作,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管理工作。制定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负责动物检疫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本文共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