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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成立于2000年八月,为副厅级单位,隶属于辽宁省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参与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研究拟定工作;负责全省社会保险经办系统的业务管理,制定社会保险业务管理办法、业务规程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编制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缴发放计划,编制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工作;负责全省企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制定基金管理办法,拟定基金投资运营方案;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清理回收社会保险欠费,编制省级调剂金上解下拨计划;拟定全省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和管理规范,指导和协调全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的社会保险和煤炭等10个行业企业、鞍钢及其附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经办工作;负责全省农村养老保险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及分析等,负责全省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拟定全省各级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制定相关管理、培训、监督、指导及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一、政务工作 1.负责局内外协调工作、领导批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工作。 2.起草综合性文件、材料。 3.制定局内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4.负责公文审核、文电处理、机要档案、打字文印和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6.负责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领导包案工作。 二、行政工作 1.承担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相关的接待联络工作。 2.负责公务车辆的调度、维修、保管和安全运行工作。 3.负责办公楼及楼内设施的维护、维修及卫生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和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工作。 4、负责食堂伙食、饮食卫生及就餐管理工作。 5、负责局内安全保卫工作。
人事教育处 一、人事管理工作 1.负责本局工作人员考核、录用、调配、晋升、任免、奖惩和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核定、资格审查及聘任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2.负责办理本局工作人员工资、保险的相关手续。 3.负责本局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 4.承担本局老干部服务工作。 5.负责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指导工作,拟定业务培训计划,制定相关管理、培训、监督、考试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6.承担本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二、党务工作 1.负责党的理论建设工作,制订学习方案,安排学习计划,组织全局职工学习。 2.负责党的思想建设工作,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和监督工作。 3.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做好党支部建设和党员发展的相关工作。 4.组织协调目标管理、行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 5.协助做好防腐倡廉工作。
财务处 一、全省社会保险财务工作 1.制定全省财务工作业务流程,指导全省会计基础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基金运行情况,负责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 2.负责全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财务管理工作,参与个人账户基金投资运营,保管有价证券票据,确保基金安全;核算省级个人账户基金,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征缴、拨付计划,拨付全省个人账户基金。 3.配合相关部门编制省级调剂金收支计划,对省级调剂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核算。 二、省本级财务工作 1.参与编制汇总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计划,负责省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缴拨款业务和会计核算工作,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 2.监督各代办机构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工作,指导各代办机构会计核算工作。 3.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财务业务对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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